2020年石家庄财税热点问题问答_石家庄小顶企业服务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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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石家庄财税热点问题问答

发布日期:2020-02-21 浏览次数:

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,增值税按月申报,1月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
发票销售额5万元,当月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万,是否
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无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了?
答 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,
免征增值税。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,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
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,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
发票后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中请退还。
1月应税行为销售额合计8万元,合计月销告额未超过10万元,可以享受
免征增值税优惠。但由于开具专票下游可以抵扣进项税,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
售额3万元要正常缴税。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3万元,在增值税专用发
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,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。